一、基礎(chǔ)參數(shù)
車廂尺寸:長8.6米 × 寬2.59米 × 高2.59米
容積:≈ 57.7立方米(8.6×2.59×2.59)
限重:5443KG(12000磅)
標準托盤規(guī)格:1.2米×1米×1.5米(長×寬×高,含貨物堆疊高度)
每托盤體積:1.8立方米(1.2×1×1.5)
二、理論裝載能力
1. 按托盤數(shù)量計算
橫向擺放:
車廂寬度2.59米 → 可并列放2列托盤(每托盤寬1米,間隙0.59米用于固定)。
車廂長度8.6米 → 每列可放7個托盤(8.6÷1.2≈7.16,舍去余數(shù))。
總托盤數(shù):2列×7個=14個托盤。
實際限制:
高度2.59米 → 每托盤堆疊高度不超過1.5米(常見安全限高)。
總載貨體積:14托盤×1.8立方米=25.2立方米(遠小于車廂總?cè)莘e57.7立方米)。
2. 按重量計算
若貨物平均密度≥ 216KG/立方米(5443KG÷25.2立方米),則重量先達限;
若密度<216KG/立方米,則體積先達限(但實際車廂空間利用率不足)。
三、實際裝載場景
1. 輕拋貨(體積優(yōu)先)
示例:服裝、塑料制品(密度約100KG/立方米)
最大裝載體積≈57.7立方米 → 可裝57.7÷1.8≈32個托盤。
實際限制:需人工堆疊至車廂高度2.59米(約1.7層,通常單層擺放)。
2. 重貨(重量優(yōu)先)
示例:金屬零件、書籍(密度≥500KG/立方米)
最大裝載重量5443KG → 可裝5443÷500≈10.9個托盤(按每托盤500KG計)。
3. 平衡型貨物
示例:電子產(chǎn)品(密度≈300KG/立方米)
重量上限允許18個托盤(5443÷300≈18.1),但體積僅需18×1.8=32.4立方米(仍有剩余空間)。
四、優(yōu)化建議
混合裝載:輕重貨物搭配,充分利用空間與重量限額。
托盤尺寸調(diào)整:使用非標托盤(如1.0×0.8米)提高橫向利用率。
動態(tài)計算:通過公式判斷優(yōu)先級:
貨物密度>94.3KG/立方米 → 重量優(yōu)先;
貨物密度<94.3KG/立方米 → 體積優(yōu)先。
關(guān)鍵密度=限重÷車廂容積=5443÷57.7≈94.3KG/立方米
五、法規(guī)與安全
重量分布:前軸荷載不超過30%,避免超載罰款。
固定要求:使用綁帶、氣囊填充空隙,防傾倒。
禁運物品:鋰電池、液體等需單獨申報。
總結(jié)表
貨物類型 | 密度范圍 | 最大裝載量 | 限制因素 |
---|---|---|---|
輕拋貨 | <94.3KG/立方米 | ≈32托盤(體積上限) | 車廂空間 |
平衡貨 | 94.3-216KG/立方米 | 14-25托盤 | 空間與重量均衡 |
重貨 | >216KG/立方米 | ≈10-11托盤(重量上限) | 車輛限重 |